[endif]-->;

通知公告

首頁

    通知公告

    當前您的位置: 首頁 - 通知公告 - 正文

    伟德bv2021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工作細則

    日期:2021-10-07作者: 浏覽量:

    一、總

    為發展研究生教育,促進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建立新型的研究生培養機制和激勵機制,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關于加快新時代研究生教育改革發展的意見》(教研[2020]9号)和《東北農業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定與管理暫行辦法》(修訂)(東農學字[2017]13号)以及相關規定,并結合學院具體實際,制定本細則。

    二、組織機構

    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構成:

    任委員:房俊龍

    副主任委員:汪文斌張喜海

         員:孫紅敏沈維政王立舒于海明賈舒涵(學生代表)

    評委會秘書:焦文靜

    三、評選範圍、名額與原則

    取得正式學籍、已注冊的具有中國國籍的全日制非在職研究生均有資格申請,超出學制期限研究生除外。名額我院為3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評審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每學年評選一次,學術型研究生與專業型研究生評選兼顧科研創新能力和專業實踐能力,在基本修業年限内可多次獲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但獲獎成果不可以重複申報使用。

    四、申請條件

    1.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和學院的規章制度;

    3)思想道德素質優良,誠實守信;

    4)學習成績優異,科研能力顯著,發展潛力突出。

    2.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者,應在符合基本條件的基礎上,還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發表學術論文(自然科學為一級期刊);

    2)撰寫研究報告(省級領導批示);

    3)授權發明專利;

    4)獲得科技獎勵(省、部級以上);

    5)出版著作、譯著;

    6)制定專業領域相關的國家、行業、地方标準;

    7)獲得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國家級獎項(金獎前三名,銀獎前二名)。

    3.專業型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者,應在符合基本條件的基礎上,還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發表學術論文(核心期刊);

    2)撰寫研究報告(省級領導批示);

    3)授權發明專利;

    4)獲得科技獎勵(省、部級以上);

    5)制定專業領域相關的國家、行業、地方标準;

    6)撰寫案例(中國專業學位教學案例中心和全國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案例庫收錄);

    7)為縣級及以上地方政府制定或提出的生産規劃、技術方案或技術意見、建議被采納并取得良好社會經濟效益(證明材料需由縣級以上黨委或政府部門出具);

    8)在科技成果的轉化、新品種和新技術的示範推廣等方面取得較大成績,受到縣級及以上地方政府的榮譽表彰(證明材料需由縣級以上黨委或政府部門出具);

    9)獲得研究生科技競賽(全國A類賽事二等獎及以上前三名;研究生創新實踐大賽、全國農林院校研究生學術科技作品競賽二等獎及以上的第一獲獎人或隊長)。

    4.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研究生,無資格申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1)研究生獎學金申請資料弄虛作假者;

    2)有學術不端行為者;

    3)受到院級以上處分者;

    4)無故不按時報到注冊者;

    5)參加非法組織及活動者;

    6)有違法違紀行為者;

    7)休學期未滿者;

    8)參評學年課程考試不及格者。

    五、評審程序

    1.本人申請

    研究生本人在規定時限内,将《申請表》、成績單、發表論文、科研成果、獲獎證書(以上材料原件)及其它相關支撐材料一起提交學院評審委員會,支撐材料的起始時間為研究生的入學之日。

    2.材料提交與上報

    106-107日前上交相關紙質材料(正反面打印,一式兩份的《2021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及證明材料)上交至學院214室,過期視為放棄評選資格。

    3.評審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組織評選,采取公開答辯的方式,實行差額評選。

    1)參評同學根據評分标準制作PPT,向評審委員會做不超過5分鐘的彙報;

    2)評審委員會成員根據申請者提供的材料進行評審,确定拟獲獎人員。

    4.公示

    拟獲獎名單在學院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内發現異議,可向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反映,學院評審委員會将及時研究并給予答複。

    公示結束後,學院填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彙總表》,提交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審定。

    六、評分标準

    (一)評分方法

    綜合測評成績總分為100分,記為Q,分為三個部分衡量,分别為思想品德(記為Q1)、學習成績(記為Q2)、學術成果(記為Q3)。其中Q1Q2者滿分均為100分,單項超過100分者該項按100分計算;Q3如果累計超過100分,最高成績視為滿分,其他成績進行相應比例計算獲得。綜合測評成績計算公式為Q=30%Q1+30%Q2+40%Q3。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排名參考單項成績(依次為Q3Q2Q1)。

    (二)思想品德部分評分标準

    Q1=表彰獎勵分+社會工作分+突出表現分+競賽獲獎分+基準分

    1.表彰獎勵分

    榮譽

    稱号

    國家級

    省級

    校級優秀三好學生、優秀共産黨員

    校級三好學生、校級優秀學生幹部

    校級優秀團支部書記、優秀團員

    校級其他榮譽稱号

    得分

    20

    15

    10

    8

    6

    5

    注:表彰獎勵按次計算,可以累加。

    2.社會工作分

    職務

    校院學生會、社團聯合會主席

    校院學生會、校社團聯合會副主席

    校院學生會、校院社團部長,黨支部、團支部書記,班長

    校院學生會、校院社團副部長,黨支部、團支部委員

    得分

    10

    8

    7

    4

    注:兼任多項職務的,可以累加。

    3.社會實踐等突出表現分

    項目

    社會實踐、見義勇為等

    扶殘助弱、拾金不昧、義務獻血等

    得分

    6

    6

    4.體育運動類、文藝活動類競賽等

    獲獎等級

    國家級

    省市級

    校級

    院級

    20

    15

    10

    5

    15

    10

    6

    3

    10

    5

    4

    2

    注:(1)評獎若以金銀銅獎記,按一、二、三等獎加分;若有特等獎,可在一等獎分值基礎上加5分;破記錄者可在獲獎名次分值的基礎上加5分。

       2)獲獎名次第1*1,第2-4*0.8,其他*0.6

    5.基準分按60分計算,如有下列情形,每一種扣10分:

    1)以任課教師考勤為準,遲到、曠課、早退者;

    2)經常嚴重影響他人作息不聽勸告,經同學反映,輔導員、班委共同審議确認者;

    3)惡意言語攻擊他人或者打架鬥毆以及以其他形式破壞班級團結者;

    4)學校、學院要求學生必須參加的活動和班委、黨支部、團支部組織的具有重要意義的班級集體活動,無故缺席者;

    5)其他違反學院管理規定或疫情防控相關規定者。

    (三)學習成績部分評分标準

    學習成績不采用百分制的課程,優等成績按90分計算,成績為良的按80分計算,成績為中等的按70分計算,成績合格的按60分計算。

    Q2=X/Y

    其中 X=各課程成績的總和,Y=所修課程門數。

    (四)學術成果部分評分标準

    Q3=發表論文分+科研課題分+學術獲獎分+科研成果分

    1.發表論文計分标準

    發表刊物

    計分(/)

     

    SCI一區收錄期刊

    200/

    1.同一篇論文被不同刊物收錄,以最高級别刊物加分,不累加。

    2、不同級别的不同論文按篇數累計加分。

    3.隻統計第一作者或學生為第二作者且導師為第一作者的論文。

    4.論文需見刊或全文在線可查。

    SCI二區收錄期刊

    150/

    SCI三區、四區、EI收錄期刊

    100/

    全國中文核心期刊

    50/

    收入全國性或國際性學術會議論文集、并被三大檢索收錄的論文

    10/

    2.科研課題評分标準

    名次

    省部級及以上

    廳局級

    校級

    1

    30

    20

    10

    23

    24

    16

    0

    45

    18

    12

    0

    其他

    12

    8

    0

    注:關于其他名次:省部級及以上為:6-12;廳局級為6;本項限1項,不可累加。

    3.學術獲獎(包括參加學術競賽獲獎)評分标準

    獲獎等級

    國家級

    省市級

    校級

    60

    30

    10

    40

    20

    5

    30

    10

    3

    注:獲獎名次第1*1,第2*0.8,第3*0.6,第4-5*0.3,本項可累加,限2項。

    4.科研成果評分标準

    署名次序

    發明專利

    (授權)

    發明專利

    (實質審查)

    實用新型

    軟件著作權

    1

    100

    20

    20

    20

    23

    80

    16

    16

    16

    注:若科研成果中包含導師,則導師不計名次;本項可累加,限2項。

    以上成果須與本學科研究領域相關。

    七、附則

    1.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2.本細則由伟德bv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解釋;

    3.未盡事宜按《東北農業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定與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東北農業大學伟德bv

    2021年10月02日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