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東北農業大學本科生第二課堂“提增”計劃實施方案》,進一步提高我院本科人才培養質量,充分發揮第二課堂在促進學生提高能力、增強素質方面的真正優勢和獨特作用,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
(一)按照學校實施方案的總體要求,第二課堂設置“思想品德修養、實踐能力訓練、人文素質拓展、創新能力培養、社會能力提升” 5個模塊共10個學分,每個模塊滿分100分。
(二)結合我院學生特點,加大了創新能力培養模塊比重。設定思想品德修養模塊占2.5學分,實踐能力訓練模塊占2學分,創新能力培養模塊占2.5學分,人文素質拓展模塊占1.5學分,社會能力提升模塊占1.5學分。第一、第二課堂獲得的學分績共同構成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指标體系,綜合素質測評總成績=第一課堂學分績×70%+第二課堂學分績×30%,滿分為10學分績。
(三)第二課堂的組織和學分認定實行校、院、班三級管理,并建立嚴格的審批制度,經審核通過後方可組織,未經批準自行組織的第二課堂教育内容将不予進行學分認證。學期内第二課堂教育内容應在學期初公布,當月的具體内容在月初公布,每周内容應在前一周公布出具體時間、地點。
二、主要教育形式
(一)思想品德修養模塊(2.5學分):
教育載體 |
組織時間 |
以黨課、團課為載體開展黨團思想政治教育活動 |
每年3-5、9-11月 |
政治理論學習和主題團日活動 |
每周三下午 |
日常行為規範教育:上課出勤、早操、寝室衛生、網絡文明等表現 |
每學期 |
參觀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主題教育活動 |
每年4、9月 |
“飲水思源大行動”等以感恩誠信教育為主題的系列活動 |
每年5-6月 |
“雙優”計劃——“以寝風促學風,以學風促成材”的學風建設活動 |
每年9-11月 |
(二)實踐能力訓練模塊(2學分):
教育載體 |
組織時間 |
立足專業特色和優勢,組織開展“三下鄉”社會實踐活動 |
寒暑期 |
“三下鄉”社會實踐活動表彰評比及優秀團隊報告會 |
每年3月、9月 |
關愛空巢老人、寝室“愛心7+1”支教對接等志願服務活動 |
課餘時間 |
模拟招聘會、公務員面試技巧等職業生涯規劃活動 |
每年10月 |
(三)創新能力培養模塊(2.5學分):
教育載體 |
組織時間 |
電信大學生科技節成果展暨閉幕式 |
每年6月 |
組織參加數學建模、電子設計、計算機程序設計(ACM)、物聯網等單項學科競賽 |
根據競賽 統一安排 |
組織參加“挑戰杯”、“播種杯”等綜合性創新、創業競賽 |
組織參加省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項目、學校SIPT計劃項目 |
每年5月 申請 |
組織學生參與專業教師科研課題研究,撰寫科研論文,申請國家發明專利 |
課餘時間 |
“比學趕超”專業技能大比拼 |
每年4月 |
(四)人文素質拓展模塊(1.5學分):
教育載體 |
組織時間 |
學風建設标兵寝、黨員責任寝評比;“成長進行時”寝室風采大賽等電信寝室文化節系列活動 |
每年9-11月 |
畢業生晚會暨考研學子交流會 |
每年6月 |
邀請校友、專家開展成才、成功等素質教育講座 |
每學期 |
足、籃、排球賽、辯論賽、迎新晚會等體育文化活動 |
班級建設風采大賽 |
每年10月 |
(五)社會能力提升模塊(1.5學分):
教育載體 |
組織時間 |
加強校院學生會、社團聯合會、青年傳媒中心、志願者協會、大學生科創協會、班級班委會、團支部等各級學生組織建設,提高學生組織的吸引力、凝聚力、戰鬥力 |
每學期 |
學生幹部的公開選拔競聘 |
每年6月 |
學生幹部培訓大會 |
參加大學生國旗護衛隊等軍事組織及大學生文明示範隊、 大學生禮儀服務隊、勤工助學等崗位鍛煉 |
課餘時間 |
三、學分認定方法和程序
(一)學生個人、學生班級及校、院第二課堂組織單位應從每學期初開始認真做好第二課堂的相關記錄,并按要求完成《第二課堂學分認證申報表》、《第二課堂學分認證登記與審核表》填寫信息并建立電子檔案,學院建立網上公示平台和意見反饋電子信箱,公示時間在活動舉辦後的第二周進行,并在公示3日後下發給參與學生的所在班級。
(二)學生本人每兩周申報一次參與的第二課堂學分情況,填寫《第二課堂學分認證申報表》遞交至各班級認證評價小組,認證評價小組根據審批後的《第二課堂學分認證登記與審核表》進行學分确認并計入《第二課堂學分認證彙總表》(班級應建立此表的電子檔案供學生查閱),如出現遺漏申報情況,原則上補報時間不超過活動結束後的三周。需考察整個學期表現後認定的學分應在本學期學期末完成申請、審核、認定和公示工作。
(三)每學期開學第一周班級認證評價小組負責将班級每名學生的《第二課堂學分認證彙總表》再次确認并在全班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可最終獲得當學期第二課堂學分。認證評價小組要做好相應成績書面評定材料的分類、保管工作,對班級所有《第二課堂學分認證登記與審核表》進行編号管理,供學生查閱。在公示期間,學生如對成績有異議,首先由學院調查、核實;對學院複查結果仍有異議的,可向學生工作處提出,由學生工作處進行最終認定。
(四)各類主題教育活動、講座、培訓、報告等考核時,學院可向學生個人發放活動登記卡,由活動帶隊負責人或學生班級負責配合做好考勤等工作,組織單位可通過設置活動簽到表、遞交個人活動記錄或活動心得等方式進行考核,如學術講座前可簽到登記并下發講座記錄表并于講座結束後立即收回,依據簽到記錄和講座記錄認定學分。
(五)志願服務時長由校、院青年志願者協會組織認定。
(六)參加各級各類競賽活動,需要活動主辦方提供證明,可憑單項記錄本或證書認定,獎項認定時間以證書時間為準。
(七)科研課題、論文、專利和職業資格證書認定時需同時提供材料原件和複印件各1份,由學院組織統一認定;本計劃未列範圍的獎項和活動,由部門、學院、班級酌情參照标準認定。
(八)各級别獎勵需經國家級、省市級、校級相關部門組織或認可方可進行認定并加分。
(九)學生在申報分值認定材料時應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如有虛假行為,取消該項目所得學分并扣等量學分,情節嚴重者予以處分(考試作弊)。
(十)學生畢業時将在校期間第二課堂獲得學分情況記入本人檔案。
四、附則
一、本辦法自2014級學生執行,其他年級學生參照本辦法執行。
二、本辦法由伟德bv負責解釋。
電 氣 與 信 息 學 院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