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 則
為貫徹落實《關于加快新時代研究生教育改革發展的意見》(教研〔2020〕9号)文件精神,按照《東北農業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東農學字〔2017〕14号)和《東北農業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東農學字〔2024〕11号)文件規定,以及《關于開展2024年東北農業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助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學院具體實際,制定本細則。
二、組織機構
學院成立研究生學業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制定本單位研究生學業獎助學金評審實施細則,組織開展本單位研究生學業獎助學金的評審工作,仲裁研究生對評審結果的申訴。
學院研究生學業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構成如下:
主 任委 員:戴百生
副主任委員:汪文斌 張喜海
委 員:萬慶生 蘇中濱 房俊龍 孫紅敏 沈維政 王立舒 王麗萍 杜中強(學生代表)
評委會秘書:王麗萍(兼任)
三、評選範圍
1.研究生學業獎助學金的評選對象為取得學校學籍、基本學制年限内的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全日制(定向生除外)研究生。
2.保留學籍的研究生不享受新生學業獎助學金。
3.休學的研究生複學後方可參加學業獎助學金的評審。
4.超出學制規定基本修業年限的研究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學業獎助學金。
四、獎助标準及比例
2024級研究生詳見《東北農業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東農學字〔2024〕11号)第六條,高年級研究生詳見《東北農業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東農學字〔2017〕14号)第六條。以學校當年度下發名額為準,各層次名額隻能用于本學年,不得跨學年使用。
五、申請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品學兼優,無違反學術道德規範行為;
4.積極參與科學研究、社會實踐和各級各類學生活動,表現良好。
(二)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參評資格:
1.上學年有課程考試不及格的;
2.受到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的取消其下一年度的參評資格,受到記過及以上處分的取消在學期間的參評資格;
3.有學術不端行為的;
4.有違反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未按時足額繳納相關費用的。
六、評審原則
評審應遵循“公開、公正、公平”原則,起到獎優助學、獎優促學的作用。
1.2022級、2023級以綜合評分分數為基礎進行排名,按照排名發放獎助學金。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推薦獲得學業獎學金,夠資格條件申報人數超出既定名額,将按照綜合分數排名發放獎助學金:
(1)本年度發表SCI(一區或二區)論文1篇;
(2)本年度發表EI論文2篇;
(3)本年度獲得發明專利授權。
2.2024級學生按照一志願錄取且初試和複試綜合成績排名,調劑生由校評審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擇優确定名額。
七、評審流程
1.研究生本人申請,提交材料;
2.評審委員會負責審核綜合評分;
3.以學科為單位,确定拟推薦獲獎名單并公示;
4.将推薦獲獎名單上報學校評審領導小組審核。
八、綜合評分分數核算辦法
綜合評分=學習成績分(30%)+綜合素質分(10%)+科研創新分(60%)
根據以上公式計算研究生個人的百分制綜合評分,按學科專業降序排序。
(一)學習成績分
學習成績分=(加權平均分/100)*30
加權平均分=∑(每門課程分數*學分數)/所修總學分數
由培養計劃内的課程成績計算得到,其中不采用百分制的課程,按照A+95,A87,A-82,B+78,B75,B-71,C+68,C65,C-61,D55,E49計算。
(二)綜合素質分
綜合素質分=(本人綜合素質得分/本項所有參評人員中最高得分)*10
綜合素質考核包括思想道德素質、社會實踐參加情況,擔任班級以上職務、參加文體活動等,符合申報條件的學生可獲得本部分基礎分60分,有以下情況的可在此基礎上加分或減分,可累加。

(三)科研創新分
科研創新分=(科研創新得分/本項所有參評人員中最高得分)*60

九、其他說明
1.參評材料截止時間為該年度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本年度使用過的成果,下一年度視為無效;
2.研究生必須認真填寫相關材料,打出分數、給出文字說明,并将成績單及相關佐證材料附在申報材料後;
3.凡拖延不交相關材料或材料不全者,該項得分不予以承認;
4.獲獎後發現評審材料存在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按照學校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并取消獲獎資格,收回獎助學金;
5.本細則解釋權歸伟德bv研究生學業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其它未盡事宜由評審委員會負責處理。
東北農業大學伟德bv
2024年10月25日